青岛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己研发生产的XY-CY6000红外测油仪完全符合国家标准HJ637-2012《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各项性能指标,且优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用水和工业废水等各种水体及土壤中石油类(矿物油)、动植物油及总油含量的监测,同时也是烟气(饮食行业油烟)含油量监测国家标准推荐的仪器。
此外,还可用于有机试剂纯度检测及含各种不同C-H键有机物总量和分量的测量。
用CCL4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油,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总油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 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 cm-1(CH3 基团中的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 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进行计算,其差值为动植物油类浓度。
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提高和强化质量管理的水平,进一步规范监测行为,确保国控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有效性、准确性和可比性,适时与兄弟市站开展实验室间比对等质量控制活动,日前开展了2015年实验室间水质监测的比对工作。
此次比对参加范围,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平度市环境监测站、高密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点位,选取了高密第1污水处理厂出水口,采取统一采集水样,同时进行氨氮、总磷、氟化物三个项目的分析测定。各监测站于采样后次日在统一时间进行实验室分析。分析方法执行HJ535-2009 、GB11893-1989 、GB/T7484-1987国家标准,各监测站严格按照标准方法的要求进行实验室分析,并于采样后15个工作日内将比对监测报告分别邮寄到其他各参加单位。
准则要求,依照资质认定评审对检测质量及其过程的有效性进行监控,确保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无误,实验室间比对的实施,有利于消除实验室间的系统误差,规范各监测站的实验室分析操作过程,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加强各站实验室间分析的交流,及时识别实验室存在的问题,提高实验员的分析检测能力,为今后的水环境质量检测提供保障。对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都具有重要意义。比对达到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下一步,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开展与同等级监测站区域内外的监测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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