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对于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在产能扩充、产品性能、工艺技术和企业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着重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对动力电池产能扩充发出警示信息,未来将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此举或是对目前国内正在进行的动力电池大规模扩产发出警示,避免电池企业重复建设低端产能,避免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
二是鼓励动力电池企业提升产品性能,新建设的动力电池项目,能量型动力电池项目单体能量密度应≥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应≥120Wh/kg;储能电池要求单体能量密度≥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方面,要求≥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规范条件(2021)》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将会对目前的动力电池产业尤其是磷酸铁锂电池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将倒逼电池企业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
此外,《规范条件(2021)》还对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扩建项目产品性能进行了要求,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