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中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的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适应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新要求,完善物流与采购人才培养体系。
2022年3月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印发《关于印发物流师、采购师职业能力等级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将“物流、采购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等级认证”调整为“物流师、采购师职业能力等级认证”,认证项目将更加贴近企业实际需求,突出职业特点与专业性,并通过国际互认推动中国行业培训认证项目的国际化,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西宁农村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