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
各钢铁企业及相关企业:
为适应钢铁企业设备检修工程市场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需要,规范检修工程的计价行为,冶金设备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站依据国家现行经济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大中型钢铁企业设备检修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业人员对《钢铁企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年版)的七大专业定额和“钢铁企业检修工程费用定额”进行了全面修订。经审查,现予颁发。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原2009年版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钢铁企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13年版)共十六册:
第一册 机械设备(上、中、下)
第二册 土建工程
第三册 金属机构
第四册 工业炉窑
第五册 工业管道
第六册 钢铁企业检修工程费用定额
第七册 制氧机组与空压机组
第八册 铁炉及水处理设备(上、下)
第九册 高炉鼓风机
第十册 汽轮发电机
第十一册 高低压电气装置/电气传动调试
第十二册 通讯设备及路线
第十三册 输配电设备及线路/厂区照明
第十四册 电机(上、下)
第十五册 变压器/空调机
第十六册 自动化仪表及衡器
2013年版定额水平普遍有所提高,定额子目有较大范围的增删。针对近年来钢铁企业投产、应用的一些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增补了新子目:删除了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强制淘汰落后设备和行业内普遍认为没有保留价值的子目。新版定额更加贴近冶金设备检修工程的造价的实际情况,可进一步满足钢铁企业设备检修工程市场的新需要。各钢铁企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设备工作委员会和冶金设备检修工作预算定额站联系。本定额的具体解释和日常管理工作有冶金设备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