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杆间距一般不大于2.0m,立杆横距不大于1.5m,连墙件不少于三步三跨,脚手架底层满铺一层固定的脚手板,作业层满铺脚手板,自作业层往下计,每隔12m须满铺一层脚手板。具体尺寸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表6.1.1—1和表6.
二、1-2的规定或进行专项设计。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得设置在同一步距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的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顶层顶步立杆如采用搭接接长,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mm。
三、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不应大于500mm。
四、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水平面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五、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六、一字形、开口形双排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