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片安全装置用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均匀稳定的力学性能和热稳定性,并能够满足被保护承压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 。
爆破片常用材料允许使用温度可参照附录确定,爆破片组件中常用密封膜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可参照附录确定。对于带有密封膜的爆破片的允许使用温度应按密封膜材料与爆破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范围的重叠温度区确定 。
爆破片及夹持器用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且应有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含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
爆破片用材料 次投用前,应按相应材料标准和设计图样的规定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用于腐蚀环境,且有可能导致爆破片安全装置泄漏或提前失效的,可采用在爆破片或夹持器等零部件表面进行电镀、喷涂或衬膜等防腐蚀处理措施,防止爆破片安全装置腐蚀失效。
防腐蚀处理应满足
下列要求 :
a )采用喷涂或电镀方法时,在受保护的表面所形成的保护层应均匀致密 ;
b )采用防腐蚀保护膜时,在受保护的表面所形成的保护膜应不漏气,且与爆破片安全装置成套或整提供;
c )防腐蚀措施应在爆破片安全装置制造单位完成,同时防腐蚀处理措施不应影响或降低爆破片安全置的设计性能指标;
d )爆破片安全装置的性能检验应在防腐蚀处理完成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