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裁定的香港公司不出席有关传票的聆讯会有什么后果?
对法院裁定的香港公司不出席有关传票的聆讯会有什么后果?
如法院向延期提交周年申报表的香港公司发出传票,但该香港公司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不出庭聆讯,会被
视作藐视法庭,并处以相应的惩罚。因此,香港公司应由获得香港公司董事签署并盖有香港公司印章的书面正
式授权书的代表出庭。如香港公司有理由未能在聆讯日期出庭,应尽早联络法院另作安排。为香港公司本身利
益着想,香港公司宜委聘代表律师处理有关事务。如香港公司缺席聆讯,主控官会在有必要时,采取适当步骤
继续进行检控程序。
深圳深蓝:TEL:(SZ) +86 755 2502 9382
北京深蓝:TEL:(BJ) +86 010 8458 5903
上海深蓝:TEL:(SH) +86 021-6226 0383
香港总部:TEL:(HK) 00852-2568 9333
香港公司注册 香港注册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