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辩护律师 合同律师 赔偿律师尽在黄林锋律师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是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省直属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公司管理,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行政诉讼,法律顾问。本所地理环境优越,人文气息浓厚,拥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内设房地产部、金融部、刑事部、资产清算部、劳动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海商事法律部、涉外法律部、知识产权法律部、民事部。各业务部,均由熟悉相关领域的合伙律师、资深律师负责。
本所系合伙律师事务所,由福建省司法厅监督、指导。现有执业律师近七十名,是福建省最大型的律师所之一。本所律师大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著名法学院校,具有法学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多年来,本所历任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省卫生厅、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福建帝苑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福州教育学院等数百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所优质高效、专业智慧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广大客户的充分肯定。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本所已成为在业界具有重要地位、在社会上享有盛誉的著名律师事务所。
本所宗旨:“务实、真诚、优质、高效”。
本所目标:立足福建,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办成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辩护律师的辩护职责:根据具体案件案情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权利: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