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深圳专业出具(房管所),(租赁所),(出租屋综合管理站)登记备案时提供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深圳市办理房屋安全检测报告有《如厂房、商铺、宿舍,培训机构,写字楼,网吧,KTV,学校,幼儿园,游戏厅,酒店,宾馆,旅馆等》,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与街道办备案和公安局与教育局备案时,应当提供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请保留此信息,以备有用。
公司业务范围(租赁检测):
办理租赁合同时租赁所需要的检测报告
1.商铺租赁前结构安全检测
2.厂房租赁前结构安全鉴定
3.仓库租赁前安全检测鉴定
4.写字楼租赁检测检测报告
5.工商业出租屋租赁前检测
6.办公点租赁前安全检测
7.房屋结构改变检测鉴定
8.房屋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其他各类房屋检测鉴定报告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