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范围:
1、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2、文化、体育、娱乐、宾馆、餐饮、商铺、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
3、“五无”工程建筑物的检测鉴定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和房屋安全事故鉴定
5、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
6、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7、拆改房屋安全鉴定
8、房屋地基承载力,抗震鉴定
9、房屋装饰装修安全鉴定
10、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11、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2、灾后建筑物的鉴定
13、近代建筑鉴定
14、工业厂房安全鉴定
15、房屋质量的安全鉴定
16、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17、地铁共振引发的房屋损坏鉴定
18、房屋加固增层改、修缮扩建鉴定
19、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
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深圳专业出具(房管所),(租赁所),(出租屋综合管理站)登记备案时提供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深圳市办理房屋安全检测报告有《如厂房、商铺、宿舍,培训机构,写字楼,网吧,KTV,学校,幼儿园,游戏厅,酒店,宾馆,旅馆等》,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与街道办备案和公安局与教育局备案时,应当提供一份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请保留此信息,以备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