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批文的科普
为什么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是省级批文?
先科普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就是业界所说的“38号文件”。
1.凡新设交易所的,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取得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
2.清理整顿前已设立运营的交易所,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是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确有必要保留,且未违反国发38号文件和本意见规定的,应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违反国发38号文件和本意见规定的,应予清理整顿并经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运营。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两类交易所名单分别报联席会议备案。二是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清理整顿并验收通过后,拟继续保留的,应按照新设交易场所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取得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三是历史形成的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所,未从事违反国发38号文件和本意见规定,名称中拟继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并将交易所名单报联席会议备案。
3.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设立的,应当分别经该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拟设分支机构所
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相应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已设立运营的经营性分支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违反上述规定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照工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38号文严格规范了交易场所设立审批。这也就是说没有批文你这个交易中心或者公司、平台就什么都不合法,不合法的投资。即是说如果真要开交易所或者类似的公司,必须取得至少是省级人民政府的批文。到这里就会有人问了,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的可是市级的,市级的也行嘛? 再科普一个概念,计划单列市,即是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简称“计划单列市”。目前,全国仅有5个,自北向南依次是中国计划单列市为以下5个:大连市(1984年7月18日批准);青岛市(1986年10月15日批准);宁波市(1987年2月24日批准);厦门市(1988年4月18日批准);深圳市(1988年10月3日批准)。
计划单列市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让一些大城市在中国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而不是省一级行政级别。设立计划单列市之初,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出任这一行政区官员的品级为副省级。除了没有省级的行政级别,计划单列市与
直辖市是一样的经济地位。所以说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虽然拿的是市政府的批文,实际上等于省级的了,绝对是政府支持的合法交易中心平台。
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的成立背景
在全国参差不齐的交易平台中,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独树一帜,是通过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备案,成为获得监管部门认可、具备经营资质的交易所,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在清理整顿期间经部际联席会议验收通过,由交易市场直接升格为交易所的交易场所。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信贷资金的号召”,依托总社和集团的背景实力及优势资源,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于2012年12月17日正式启动运营。交易所以其多年的运营经验和国际化的视野和高度,不断为生产商、交易商、投资者提供再生银、再生镍、大连油、再生钢、再生塑料、不锈钢、羊绒、生物柴油、中药材等多种的上市品种。
为什么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是省级批文?
先科普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就是业界所说的“38号文件”。
1.凡新设交易所的,除经国务院或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外,必须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取得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
2.清理整顿前已设立运营的交易所,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是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确有必要保留,且未违反国发38号文件和本意见规定的,应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违反国发38号文件和本意见规定的,应予清理整顿并经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继续运营。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两类交易所名单分别报联席会议备案。二是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所,清理整顿并验收通过后,拟继续保留的,应按照新设交易场所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取得联席会议的书面反馈意见。三是历史形成的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所,未从事违反国发38号文件和本意见规定,名称中拟继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并将交易所名单报联席会议备案。
3.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设立的,应当分别经该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拟设分支机构所
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相应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凡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已设立运营的经营性分支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违反上述规定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照工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38号文严格规范了交易场所设立审批。这也就是说没有批文你这个交易中心或者公司、平台就什么都不合法,不合法的投资。即是说如果真要开交易所或者类似的公司,必须取得至少是省级人民政府的批文。到这里就会有人问了,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的可是市级的,市级的也行嘛? 再科普一个概念,计划单列市,即是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简称“计划单列市”。目前,全国仅有5个,自北向南依次是中国计划单列市为以下5个:大连市(1984年7月18日批准);青岛市(1986年10月15日批准);宁波市(1987年2月24日批准);厦门市(1988年4月18日批准);深圳市(1988年10月3日批准)。
计划单列市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让一些大城市在中国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而不是省一级行政级别。设立计划单列市之初,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出任这一行政区官员的品级为副省级。除了没有省级的行政级别,计划单列市与
直辖市是一样的经济地位。所以说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虽然拿的是市政府的批文,实际上等于省级的了,绝对是政府支持的合法交易中心平台。
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的成立背景
在全国参差不齐的交易平台中,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独树一帜,是通过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备案,成为获得监管部门认可、具备经营资质的交易所,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在清理整顿期间经部际联席会议验收通过,由交易市场直接升格为交易所的交易场所。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信贷资金的号召”,依托总社和集团的背景实力及优势资源,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于2012年12月17日正式启动运营。交易所以其多年的运营经验和国际化的视野和高度,不断为生产商、交易商、投资者提供再生银、再生镍、大连油、再生钢、再生塑料、不锈钢、羊绒、生物柴油、中药材等多种的上市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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