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装修,交房租、物业费等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自2015年底省厅明确要求改进公积金提取后,市民对此关注密切。15日,随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调整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物业费成为现实。职工租房、房屋装修等提取同样得以放开。
每年提取次数为一次
近年来,随着惠州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不断加深,住房公积金在为缴存职工购房提供保障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今年9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袁贵平在做客网络论坛透露年底前将实现住房公积金缴交物业费提取就受到广泛关注,而《通知》的发布则代表着这一提取方式的落地。
租房提取每月不超500元
《通知》指出,对于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情况,每月可提取额同样不得超过申请单月应缴存额的30%,在金额限制上,结合惠州实际租金水平测算,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00元。每年度提取一次,可累计提取。
同一时间段只能选取一项住房消费提取
“在提取的流程上,不单是租房提取被优化,物业费提取等其他住房消费都将得到简化。”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的出台就是为了方便和服务缴存职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保障作用。
具体到同一时间段,则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提取之间的时段。按照《通知》规定最短每年提取一次的频率,该时段的间隔周期最短即为1年(12个月)。而从通知标注的2016年12月1日实施开始计算,市民最近的提取日期将为2017年的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