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审计 工商年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年度对企业法人进行的检验,确认企业法人有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为的是检查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的执行情况和遵纪守法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及变动情况;
(2)企业法人的投资情况;
(3)企业法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年检企业必须提供经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
(4)投资者的出资情况。 主要服务内容
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代理工商年检服务优势
1、我们具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代理工商年检服务人员,并能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派出适合的业务水平的人员,并保证客户在与本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期内绝不中断工商年检服务;
2、能够有效防范企业资产风险。本公司内部结构严谨,工作程序规范,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3、能够有效的减轻企业领导的压力,使企业领导能集中精力投入生产经营。避免了因自身财务人员因业务不熟而造成罚款,使您放心满意。
10、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审计报告内容:
四)意见段
该段落用于注册会计师客观地发表意见,按规定应说明以下内容:
1)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在审计报告该段落中一般指明是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所审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
3)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
五)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完成了上述内容的说明外,还应在审计报告的结尾部分签名、盖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六)审计报告日期
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一般地,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确认和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
具备以上内容和格式的审计报告通常是标准审计报告,若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在范围段和意见段之间增加说明段,清楚地说明所持意见的理由,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即指明被审计单位的某种会计行为对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影响数额,或者指明从总体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影响程度。
另外,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认为必要,可以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对重要事项的说明。如重大不确定事项,一贯性的例外事项,注册会计师同意偏离已颁布会计准则的事项,强调某一事项或因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