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内容: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美国一般公认审计准则的基础上,规定了一个较为合理、较为科学、较为严谨的审计报告内容。
一)标题
关于审计报告的标题,在世界各国范围内叫法很多,如注册会计师的报告、注册会计师意见等等。在我国,按《独立审计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的规定,审计报告的标题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二)收件人
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不能简写为“四川长虹公司”,另外,收件人的全称应由注册会计师手书或计算机打印,而不能以盖上收件人行政公章来代替,因为这是公文的基本要求。
三)范围段
审计报告的范围段中应说明以下内容:
1.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名称、反映的日期或期间
在审计报告中使用的专业术语为:“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年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对于说明两个责任的审计报告规范用词是:“这些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按:指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3.审计依据
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依据,即“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报告中的规范用语是“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4.已实施的审计程序
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中税信达提供多种类型的审计服务,能够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相关专业问题,我们提供的主要的审计类别有:
会计报表审计 财产转移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
公司清算审计 事业单位审计 特定项目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公司改制审计 贷款项目审计
外汇年检审核
国外代表处经费支出审计
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审计
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工资、劳动保险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