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们提供的***记帐服务包括:
1、外资企业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生成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明细账,最后生成会计报表。
2、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3、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月度、年度报表。
4、外资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5、工业企业免抵退税核算:包括在退税申报软件中录入原始数据,办理预申报,生成并打印出口退税明细表和汇总表,最后办理正式申报。
6、财务税务咨询:常年或专项财务、税务咨询、顾问。
7、税务筹划:在各项税务负担中,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税务方案建议,合理避税。
8、代办企业审计、验资等审计相关服务。
9、为外资企业代理工商年检、注册、变更、注销。
10、外资公司委托的其它相关经济业务。
代理记账:
为了促进小型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建全会计核算的规定,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中小型企业选择代理记账能够在降低企业开支节约会计成本的同时,享受高水平和规范的会计全程服务,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服务代理:
1. 审核原始凭证
2. 填制记账凭证
3. 登记会计账簿
4. 编制会计报表
5. 填制纳税申报表及申报纳税
6. 编制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7. 财税政策传递
8. 日常电话沟通、答疑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目前许多小型经济组织、 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 目前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