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相关业务
1、审计
常规审计:内资会计报表审计、外资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外汇年检审计、清算审计、代表处经费支出审计。事业单位审计、民办非赢利组织审计。
特殊项目审计:高新企业认定(复审)审计、申请创新基金审计、专项经费支出审计、贷款审计、招投标审计、离任审计、改制审计、财产转移审计、移民审计。
2、验资
设立验资、增资验资、减资验资、改制验资、年检验资。
3、资产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实物资产评估、 整体资产评估、改制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
4、工程造价审核
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清算审计需要您准备的资料有:
1 营业执照及企业成立时的批准证书
2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相关文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 税务登记证、纳税鉴定或通知书以及批复的免税文件等
5 管理当局历次决议及决定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问题的资料
6 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核算办法
7 重要内部管理制度、办法,包括生产经营、劳动管理、工资奖励、劳保福利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8 企业清算需经审批机构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应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9 清算开始日报表(主要有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产表、财产清单、债权清算、债务清单)
10 以前年度已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11 当年科目余额及发生额明细表,总账、日记账及明细账
12 当年纳税申报表、税务检查报告
13 当年完整的银行对账单及审计期末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4 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产权证明、无形资产证明书(鉴定书)
15 企业对外投资清单
16 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营业外收入、支出明细表
17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表
18 重要的经济合同(含租赁、货款、保证保险、许可权、委托管理、长期投资、购销、专有技术等)
19 其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清算审计指企业由于破产、关闭、解散等原因终止,注册会计师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以及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的审计,由通常包括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此类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纳税清算,出具完税证明前,也要求注册税务师对企业近三年的纳税情况和清算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计,出具税务清算报告,此类报告必须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又称清税报告或涉税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