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相关业务
1、审计
常规审计:内资会计报表审计、外资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外汇年检审计、清算审计、代表处经费支出审计。事业单位审计、民办非赢利组织审计。
特殊项目审计:高新企业认定(复审)审计、申请创新基金审计、专项经费支出审计、贷款审计、招投标审计、离任审计、改制审计、财产转移审计、移民审计。
2、验资
设立验资、增资验资、减资验资、改制验资、年检验资。
3、资产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实物资产评估、 整体资产评估、改制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
4、工程造价审核
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董事长简介
程立元先生:1963年12月出生,现任北京中税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著名财税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7年至2002年在税务机关从事税务工作,历任税务专管员、税务稽查科长、税收征管科长等职。其间发表过一系列会计和税收方面的论文,其中多篇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奖,有着丰富的财税理论和实践经验。从2003年开始退居税收征管一线,专职从事财税中介服务工作,先后担任多家大型企业财税顾问、解答各类会员企业提出的涉税疑难问题上万例。为多家企业做过税收筹划,为企业节税上千万元;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的涉税审计业务;多次讲授公开课,曾在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组织的办税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中担任主讲老师,受到财会人员广泛好评;为多家集团公司做企业内训,取得良好效果。代表作有:《企业开业登记的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建筑企业纳税辅导》、《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新思路》、《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税务稽查与企业应对策略》等。
清算审计指企业由于破产、关闭、解散等原因终止,注册会计师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以及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的审计,由通常包括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此类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纳税清算,出具完税证明前,也要求注册税务师对企业近三年的纳税情况和清算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计,出具税务清算报告,此类报告必须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又称清税报告或涉税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