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北京中税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拥有30年的税务经验,专业一流的水平,深受客户的喜爱。我公司最近将开展税务培训课程,12月15日在丰台东大街锦江之星酒店6楼开展《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申报表填报方式》专题讲座,如有意向的朋友可拨打我们的电话报名。您选择我们的培训课程绝对让您物有所值!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专项资金审计是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活动。专项资金审计只对某项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审查,一般不需要涉及被审计单位的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活动。
事业单位审计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也需要对年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确认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通常该审计报告提供给其上级单位。
社会团体
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也需要对年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确认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通常该审计报告提供给管理层和理事会。
离任审计
指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是考核责任人任职期间的业绩,明确划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
清算审计
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以及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的审计。通常包括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清缴,出具完税证明前,工商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注销登记前都需要该审计报告。
改制审计
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变其所有权性质,通常是在变更为按《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需要进行的审计。包括初始投资认定审计、财产损失认定审计、财务状况认定审计。该审计报告可提供给财政局、工商局、企业上级单位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