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内容:
四)意见段
该段落用于注册会计师客观地发表意见,按规定应说明以下内容:
1)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在审计报告该段落中一般指明是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所审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
3)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
五)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完成了上述内容的说明外,还应在审计报告的结尾部分签名、盖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六)审计报告日期
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一般地,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确认和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
具备以上内容和格式的审计报告通常是标准审计报告,若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在范围段和意见段之间增加说明段,清楚地说明所持意见的理由,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即指明被审计单位的某种会计行为对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影响数额,或者指明从总体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影响程度。
另外,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认为必要,可以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对重要事项的说明。如重大不确定事项,一贯性的例外事项,注册会计师同意偏离已颁布会计准则的事项,强调某一事项或因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等事项。
清算审计需要您准备的资料有:
1 营业执照及企业成立时的批准证书
2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相关文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 税务登记证、纳税鉴定或通知书以及批复的免税文件等
5 管理当局历次决议及决定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问题的资料
6 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核算办法
7 重要内部管理制度、办法,包括生产经营、劳动管理、工资奖励、劳保福利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8 企业清算需经审批机构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应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9 清算开始日报表(主要有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产表、财产清单、债权清算、债务清单)
10 以前年度已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11 当年科目余额及发生额明细表,总账、日记账及明细账
12 当年纳税申报表、税务检查报告
13 当年完整的银行对账单及审计期末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4 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产权证明、无形资产证明书(鉴定书)
15 企业对外投资清单
16 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营业外收入、支出明细表
17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表
18 重要的经济合同(含租赁、货款、保证保险、许可权、委托管理、长期投资、购销、专有技术等)
19 其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财务报表审计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一)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
(二)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清算审计
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 公允的审计意见。清算审计的委托人一般为人民法院或破产清算组。审计的期间破产企业经法院裁定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接受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起,至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召开止,审计内容是审核破产企业通过破产审计后的会计科目结转,从行业会计科目转入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有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审 计结果用于清算组对债权人报告资产变现及清偿债务的核算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