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成本分摊问题
由于两公司办公地点、车间均在一处,成本费用根本无法直接分开,因此,我认为该两公司之间的成本分摊应遵循上述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关联方共同成本分摊原则的相关规定。
首先,从形式来看,两公司应就共同成本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形成成本分摊协议。
其次,如上所述,新企业所得税法强调成本分摊需遵循成本与预期收益配比之原则,因此,除可明确区分的费用、成本之外,对于共同成本应依据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确定分摊比例按月进行分摊,年底统一调整,即:
除因受行业限制或优惠政策监管期影响而不得分摊的有关费用,例如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税收政策但尚在监管期内的相关设备的折旧费用之外,包括人员工资、房屋折旧、水电费及取暖费、以及其他包括低值易耗、机物料消耗、维修费等在内的费用,应依据上述分摊原则,即按预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使两公司之间的交易趋于合理。
此外,上文提到,共同成本分摊的筹划点还可用于总公司的管理费收取,此有赖于集团总公司层面的统筹安排,即需要总公司向国税总局统一申请,以获得相关批件,方可保证日后集团所属企业向集团公司支付的管理费性质的费用可于其税前列支。
每个企业都有一扇门,你只要找到进入这扇门的那把钥匙和通道,奇迹就会发生。
还记得我前面提到的那位姓黄的老板吗?
他怀着绝望在上完我第11期2天的课程后,彻底明白了:
为什么自己比同行的企业多缴300万的税款,但企业仍然逃脱不了罚款的处罚。。。。
他开始尝试用我们课程中学到的一系列方法,建立的新的控制制度,重新建立的全新的管理体系与经营模式,奇迹真的发生了:原本每年需要至少要缴纳500多万的税额,第二年竟然少了150万,而且税务局再也没有下达过处罚通知,现在每年利润过了亿元,全体员工奋永争先,战斗力十足,当地政府极力推荐他们作为重点企业上市,这一切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每一个企业身上都潜藏着优秀的DNA和密码.关键在于管理者会不会挖掘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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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企业没有一流的税务人才,但完全掌握税收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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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企业不能靠自己慢慢摸索------商机等不起!国家税收也不会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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