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殊行业许可证
3 企业章程、协议
4 设立、变更验资报告
5 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6 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7 单位组织结构框架图
8 纳税鉴定文件、纳税申报表及税收优惠文件
9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10 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凭证
11 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2 资产负债表各会计科目期初、期末余额明细表(往来明细需要注明发生日期)
13 现金盘点表、存货盘点表
14 长短期投资情况明细表,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及资产负债表
15 固定资产明细表、折旧表及主要项目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大额***、行驶证等)
16 无形资产(产权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商标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出让金***、专用技术专家论证报告及研究开发费用明细和单据、购进合同及***)
17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表
18 长短期借款合同,有关抵押担保资料
19 房屋租赁合同
20 关联单位及交易明细、或有事项相关资料
21 被审单位声明书
税务咨询的理念是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而诞生的,越来越多的企业
地税局举办的咨询会要求税务咨询不以节税为目的,而是尽可能的依法纳税,并且希望能在日常业务中能更好的避免税务风险,于是,新的税务理念的划分为三类:
税收筹划(以节税为目的)
依法纳税(以合法为目的)
纳税风险管理(以降低日常税务风险为目的,将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规避。)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务筹划是由应为Tax Planning意译而来的。从字面理解也可以称之为“税收筹划”、“税收计划”,但是由于我国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征收任务的安排叫做“税收计划”,为之避免与之混淆,在从国外文献中引进这一术语之初,将其译为“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税务筹划”,一体现税收筹划所具有的实现策划安排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