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目前许多小型经济组织、 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 目前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1、沟通:电话或上门沟通,了解贵公司情况并确定双方合作方式及收费标准等。
2、合同:签订代理记账合同,为其免费办理税务登记等方面的手续。
3、票据:每月20日至次月2日,外勤会计上门取票整理当月做账票据。
4、核算:软件会计整理票据并与客户沟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处理、税款计算等。
5、审核:审核会计对软件会计做账结果审核并评估财税风险。
6、填表:所有财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纳税申报表和税务缴款书,并与客户沟通纳税情况。
7、申报:每月1日到15日专人负责划转税款、税务申报并及时向客户反馈最新政策信息。
1.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 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2.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 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3.是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 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