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野米联系人: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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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16年3月18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关于加拿大野米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允许加拿大野米输华。加拿大输华野米应符合《进口加拿大野米检验检疫要求》。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进口加拿大野米检验检疫要求如下:
一、允许进境的商品名称 加拿大输华野米(Zizania palustris L.和Z. aquatic L.)是指经过150℃至350℃的热处理约2小时,水分约5%至8%,不再具有发芽能力的加工野米。
二、加工、仓储设施要求 加拿大输华野米加工、仓储设施必须经中国质检总局注册登记。
三、植物检疫要求 加拿大输华野米应符合中国植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不得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混有米壳、糠、茎、叶、杂草种子、以及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颗粒等外来杂质。
四、食品安全要求 加拿大输华野米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五、出口证明要求 每批加拿大输华野米应随附由出口商出具的“出口证明”(附后)。
六、包装要求 加拿大输华野米包装应是密封的,是新的和干净的,并且未被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包装上应用中英文标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可以识别的野米品种、出口商名称及编号、加工设施名称和地址。
七、运输工具要求 加拿大输华野米的运输工具应符合安全健康要求,不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米壳、糠、茎、叶、杂草种子以及土壤颗粒。 八、其他 注册登记的加拿大输华野米企业名单,请访问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查询。
厦门分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5号新景中心C栋1810
新闻摘要:
俄罗斯卫星网6月9日讯,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6月8日在罗马总部发布的新《粮食展望(Food Outlook)》报告指出,由于运输成本和进口量增加,或将导致今年全球粮食进口费用大幅提高。
报告指出,除鱼品之外的几乎所有类别食品的进口费用今年预计都将提高,增幅约为10.6%,达到1.3万亿美元的水平。由于肉类、食糖、奶类和油籽产品的进口量增加,不发达、低收入缺粮国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粮食进口费用的上涨趋势相对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