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内容: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美国一般公认审计准则的基础上,规定了一个较为合理、较为科学、较为严谨的审计报告内容。
一)标题
关于审计报告的标题,在世界各国范围内叫法很多,如注册会计师的报告、注册会计师意见等等。在我国,按《独立审计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的规定,审计报告的标题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二)收件人
指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审计报告应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不能简写为“四川长虹公司”,另外,收件人的全称应由注册会计师手书或计算机打印,而不能以盖上收件人行政公章来代替,因为这是公文的基本要求。
三)范围段
审计报告的范围段中应说明以下内容:
1.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名称、反映的日期或期间
在审计报告中使用的专业术语为:“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年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对于说明两个责任的审计报告规范用词是:“这些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按:指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3.审计依据
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依据,即“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报告中的规范用语是“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4.已实施的审计程序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清算审计的特点主要有5点:
1、企业清算必须具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立项批文。
2、企业对债权债务清算偿付的登报公告。
3、成立债权委员会确认清算的资产计价和资产分配方案。
4、企业终止经营时的会计报表及财产清册移交清算委员会 (或清算领导小组)。
5、企业清算期,由清算委员会 (或清算领导小组)对财产进行清算后编制清算期的资产负债表、财产分配表,申请清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