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纳税年度
正常情况: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特殊情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终止,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汇算清缴的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汇算清缴的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工作
1、汇算。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的基础上,自行计算确定全年应缴、应补及应退税款。
2、申报。填写并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缴纳。
税务问题,找中税信达!成功降低税负最少30%!是您税务问题保驾护航的助手,合理避税的参谋!
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铂略咨询调查分析,这一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诸多税企争议。何谓合理?何谓与取得收入有关?这让跨国企业的财税经理人们大感踌躇。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拟在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税务问题,找中税信达!成功降低税负最少30%!是您税务问题保驾护航的助手,合理避税的参谋!
审核业务招待费。着重审核有无在差旅费、职工福利费等其他费用科目列支业务招待费。在其他费用科目列支的属于业务招待性质的费用,应并入业务招待费,按照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确定税前扣除限额和纳税调增数额。
审核可转回扣除事项。对以前年度不能扣除已作纳税调增处理的事项,本年度按规定可以摊销或计提并允许税前扣除的事项,例如对固定资产折旧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差异,在汇算时应作纳税调减处理,允许在税前扣除。
税务问题,找中税信达!成功降低税负最少30%!是您税务问题保驾护航的助手,合理避税的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