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多言,规避关联交易涉税风险的最佳途径无疑为尽量减少关联方交易行为,但现实情况在于出于种种需要关联方转让定价在所难免,而随着税收法律法规对关联方认定条件的逐渐明确,在规避被认定为关联交易方面,可谓困难重重,因此,我们只可另辟他径。
充分利用共同成本分摊规定合理分摊关联方成本
尤其对于集团化管理的集团公司而言,关联公司办公地点、甚至车间均在一处,成本费用根本无法直接分开的情况实属多见,而在进行各自成本核算之时,并无统一、合理的分摊标准,具有甚为明显的主观随意性,由此导致相关公司的收入、成本严重不相配比,可却无合理的解决途径,若税务机关关注此事,其涉税风险可想而知。而眼下新税法提出共同成本分摊概念,我认为无疑可为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不难理解,成本分摊从税收角度而言可谓一项对企业相当优惠的制度,举例来说,当某一企业向其关联方支付成本分摊费用时将被视为承担其应分摊的费用而非向他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服务费,因此,既然不再被认定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关联方企业便无需就此项费用开具***并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及作为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而且,共同成本分摊的筹划点还可利用于集团公司的管理费分摊。根据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而原税法规定,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每个企业都有一扇门,你只要找到进入这扇门的那把钥匙和通道,奇迹就会发生。
还记得我前面提到的那位姓黄的老板吗?
他怀着绝望在上完我第11期2天的课程后,彻底明白了:
为什么自己比同行的企业多缴300万的税款,但企业仍然逃脱不了罚款的处罚。。。。
他开始尝试用我们课程中学到的一系列方法,建立的新的控制制度,重新建立的全新的管理体系与经营模式,奇迹真的发生了:原本每年需要至少要缴纳500多万的税额,第二年竟然少了150万,而且税务局再也没有下达过处罚通知,现在每年利润过了亿元,全体员工奋永争先,战斗力十足,当地政府极力推荐他们作为重点企业上市,这一切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每一个企业身上都潜藏着优秀的DNA和密码.关键在于管理者会不会挖掘和引导!
合理避税一定有方法!我们绝对完全可以做到:
即便企业没有一流的税务人才,但完全掌握税收技巧!
即便不能给企业更多的资源,但完全可以建立完善的体系,让企业良性循环,无经营风险!
您的任何成功都不能弥补在企业经营风险上的失败!
一个企业成功了,就是100%成功!
一个企业失败了,就是100%失败!
管理企业不能靠自己慢慢摸索------商机等不起!国家税收也不会等你!
经营事业更不能瞎折腾走弯路------企业也误不起!
不要等到企业已无可救药,才捶胸顿足、后悔不已!
希望那种创业时把企业当自己的提款机,搞起来后却成了“税务局的提款机,的悲剧不再重演!
对于新业务拓展方面建议。今年我司在经营中开辟了一些新的业务,并涉及到一些新的财务方面的问题、税收方面的问题和法律方面的事宜。该所针对我司所提出的问题,也都给出了很有建设性的意见,这些对我司及时的解决问题和业务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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