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卷弹簧一般在成型后进行去应力退火,其硬度不予考核,根据使用要求也允许不进行应力退火;
2)用硬状态的青铜线冷卷的弹簧需要进行去应力退火处理,其硬度不予考核。用冷硬铍青铜线冷卷的弹簧应进行时效处理;
3)需淬火回火处理的冷卷弹簧,淬火次数不超过两次,回火次数不限,其硬度值在42-52HRC范围内选取,特殊情况下其硬度可扩大选取范围到55HRC。用退火冷硬铍青铜冷卷的弹簧需经淬火和时效处理,淬火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时效次数不限;
3.2.2回火
弹簧淬火后应及时回火,淬火后的停留时间应不大于4小时,以防止淬火开裂,有利于提高塑性和韧性,降低淬火的内应力。回火加热应均匀,容易出现第二类回火脆性的弹簧钢,回火后应快速冷却。 3.2.3低温退火(去应力回火) 琴钢丝、冷拔硬钢丝、不锈弹簧钢丝或磷青铜等非铁金属丝通常都是冷成形弹簧材料;淬火-回火钢丝、形变热处理钢丝和热处理钢带也属于冷成形弹簧材料。用这些材料绕制的各种弹簧,内部都产生较高的内应力,必须进行低温退火(去应力回火)以去除绕制时产生的内应力。低温退火(去应力回火)的加热温度一般在再结晶温度以下,保温适当时间后,出炉空冷。这样做不仅可以部分消除弹簧中的存在的内应力,稳定形状和尺寸,还能有效地改善力学性能,如提高硬度(2~3HRC)、抗拉强度、屈强比、弹性极限、抗疲劳性及抗应力松弛性。
4)经淬火回火处理的冷卷弹簧,单边脱碳层的深度,允许比原材料标准规定的脱碳层深度再增加材料直径的0.25%;
5)热卷弹簧成型后,必须进行均匀的热处理,即淬火、回火处理;
6)热卷弹簧淬火回火后的硬度,一般为41.5-48HRC。单边脱碳层的深度允许为原材料标准规定的深度再增加材料直径的
0.5%;
7)热卷弹簧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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