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石油积极贯彻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汽柴油和车用燃气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建立安全包保责任制。按照《办法》要求,明确本企业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按期完成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组织专业培训演练。通过参加集中讲座、专题学习,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进一步提高各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深刻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的要求,强化举措推动《办法》措施的有效落地实施。
纳入整治行动清单。结合企业实际,将《办法》的落实纳入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通过有效施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抓住各单位关键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短板,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构建防控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将《办法》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统筹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重大危险源内部联合监管机制;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在线巡查抽查,针对包保责任人优化预警信息推送功能,形成线上线下监管融合,推动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目前,福建石油正以《办法》为依据,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细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林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