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购买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到国税部门办理申报纳税。
汽车统一在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由国税部门留存,其他原件经国税部门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我国《商标法》,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A.申请人的条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申请商标注册;
2.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地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由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B.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张(要求清晰有效);个人申请要求有个体工商户执照,且产品或服务范围必须包含执照范围内。
2.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张(要求执照号清晰);
3.加盖章戳或签名的商标代理人委托书一式二份(不用填写);
4.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底表一式一份(盖章或签名);
5.提交商标图样十张,如果是指定颜色的应该提交着色图样十张、黑白墨稿2张。图样不大于10cmX10cm,不小于5cmX5cm。
C.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须知
1.一份申请书只能申请一个类别一个商标;
2.如果商标名称、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则应该附送商品、服务项目
说明书以便确定类别;
3.以企业名义申请的,申请人名义、章戳必须与《营业执照》核定的名称一
致,并填写全称,不能简化;
4.申请人地址应具体、完整、以能够邮寄收到为准,写明所在省、市、区、
县(市)、路(乡)、街(村)号,并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5.对于设计抽象、无文字、过于简单或复杂的商标及纯外文商标要附加设计说明,并填写在商标设计说明栏内。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三条 国家依法保护合作企业和中外合作者的合法权益。
合作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合作企业实行监督。
第四条 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或者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