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氨酸钠英文名:Monosodium L-Glutamate (Sodium Glutamate;Monosodium Glutamate Monohydrate)
谷氨酸钠别名:味精、麸氨酸钠、谷氨酸一钠(MSG)
谷氨酸钠分子式:C5H8NNaO4•H2O
谷氨酸钠性状:无色至白色柱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实际无臭,相对密度1.635,熔点195℃,加热至120℃失去结晶水。味鲜,鲜味阈值0.012g/100mL或6.25×10-4mol/L。略有甜味和咸味。不吸湿,对光稳定,贮存时无变化,在通常的食品加工和烹调时不分解,但在高温和酸性条件(pH2.2~4.4)下,可部分水解,并转变成5’-吡咯烷酮-2-羧酸(焦谷氨酸)。在更高的温度和强酸或碱性条件下(尤其是后者),可消旋化成为DL-谷氨酸盐,呈味力均降低。易溶于水(71.7%,20℃)。5%水溶液的pH为6.7~7.2。微溶于乙醇,实际不溶于乙醚。
谷氨酸钠用途:增味剂(鲜味剂)使用方法。
1. 本品在食品中的含量以0.05%~0.08%最好,与食盐共存时可增强其呈味作用。
2. 本品加入食品中若超出最适浓度,则可口性下降,故有一定的自我限制性。
3. 本品与5’-肌苷酸二钠或5’-鸟苷酸二钠合用,可显著增强其呈味作用,并以此生产“强力味精”等。谷氨酸钠与5’-肌苷酸二钠之比为1:1的鲜味强度,可高达谷氨酸钠的16倍。
4. 本品在一般的烹调、加工条件下相当稳定,对pH低的食品可稍有变化,最好在食用前添加。对酸性强的食品比普通食品多加20%,效果更好。
5. FAO/WHO(1984)规定:在青豆罐头、甜玉米罐头、蘑菇罐头、芦笋罐头、青豌豆罐头(含奶油或其他油脂)、干酪中,其最大用量可按生产需要使用,蟹肉罐头,0.5g/kg;熟腌火腿和熟猪前腿,2g/kg(以谷氨酸计);碎猪肉和午餐肉,5g/kg(以谷氨酸计);即食羹和汤10g/kg(单用或与谷氨酸及其盐合用)。
6. 通常谷氨酸钠在加工食品中的用量为罐头汤,1.2~1.8g/kg;罐头芦笋,0.8~1.6g/kg;罐头蟹,肠、火腿,1.0~2.0g/kg;调味汁,1.0~12g/kg;调味品,3.0~4.0g/kg;调味番茄酱,1.5~3.0g/kg;蛋黄酱,4.0~6.0g/kg;小吃食品,1.0~5.0g/kg;酱油,3.0~6.0g/kg;蔬菜汁,1.0~1.5g/kg;加工干酪,4.0~5.0g/kg;脱水汤粉,50~80g/kg;速煮面汤粉,100~170g/kg。
7. 在豆制食品如素什锦等中加约1.5~4g/kg,在曲香酒中添加约0.054g/kg,可增进风味。对蘑菇、芦笋等罐头,尚具有防止内容物产生白色沉淀,改善色、香、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