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与企业形象有着紧密的联系,是CIS设计的前提条件,是采用文字来表现识别要素。企业名称的确定,必须要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思想,体现企业理念;要有独特性,发音响亮并易识易读,注意谐音的念义,以避免引起不佳的理想。
名字的文字要简洁明了,同时还要注意国际性,适应外国人的发音,以避免外语中的错误联想。在表现或暗示企业形象及商品的企业名称,应与商标,尤其是与其代表的品牌相一致,也可将在市场上较有知名度的商品做为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的确定不仅要考虑传统性,还要具有时代的特色。
企业标志是特定企业的象征与识别符号,是CIS设计系统的核心基础。企业标志是通过简练的造型、生动的形象来传达企业的理念、具有内容、产品特性等信息。标志的设计不仅要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而且要表达出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必须要表达出独特的个性和时代感,必须广泛的适应各种媒体、各种材料及各种用品的制作,其表现形式可分为:
1.图形表现(包括再现图形、象征图形、几何图形);
2.文字表现(包括中外文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组合);
3.综合表现(包括图形于文字的结合应用)三个方面。
企业标志要以固定不变的标准原型在CI设计形态中应用,开设时必须绘制出标准的比例图,并表达出标志的轮廓、线条、距离等精密的数值。其制图可采用方格标示法、比例标示发多圆弧角度标示,以便标志在放大或缩小时能精确地描绘和准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