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不允许把履行商标注册手续当作一种垄断商标权的手段,即允许只注册不使用。在注册后连续五年未在贸易活动中使用则将其注册商标撤销。不过,专利商标局并不主动检查商标是否使用,也不会主动去撤销未使用的注册商标。仅在第三者以未使用为理由对商标的有效性提出争议时才检查是否使用,决定是否予以撤销。
申请人一般在6周之内收到答复文件、受理日和受理号。商标申请在法定的必经程序非常顺利的情况,一般约需6-9个月。
如果需要加急办理(3-6个月),则另需缴纳加急费用。
若该商标申请在审查程序中出现商标局核发补正通知、审查意见的情况,或者进入特别程序,即出现商标申请被初步审定公告后遭他人异议或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的情况,商标申请最终获准注册则需更长一些时间。
获得商标注册证后,商标局向社会公开其商标,如果在3个月内没有遭他人异议,此商标的所有权就属于贵公司,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如果在3个月内遭他人异议,商标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德国商标申请注册的优先权 如果一商标在巴黎公约一成员国内已经完全相同地注册(图样、商品),那么除了特定的情况,可以获得注册。
请求加速审查 指希望就申请要求和驳回绝对理由作出迅速决定。